通过15年、16年的考试,其实大家体会最深的就是对所谓考试的理性认识,前两年通过率,足见对这个考试的重视度和严谨度。。这个考试必须系统全面的去努力复习,没有任何捷径可走。
所以,给大家整理了一位消防学霸的学习总结,学霸的能力我们不一定有,但是我们可以参照他的学习秘籍和方法,加上自己的努力学习,也许成功可以复制!
一、各科学习顺序:
打开教材,我们可以看到,这三本书,你中有我,我中有你,仿佛就应该是一本书,循序渐进。
《技术实务》最全面,讲解精辟细致,通俗易懂。学懂实务,案例是手到擒来,不费吹灰之力。
《综合能力》有现场实战经验的人看着最轻松,内容多为检查、调试、验收等。
《案例分析》考的是应用,最后看。如果你拿到教材后第一本看的就是《案例分析》,只能双手合十保佑你别看得走火入魔了!
所以,建议您看书的顺序为《技术实务》→《综合能力》→《案例分析》。
二、各篇章有何联系?
(1)建议大家拿到教材后不要直接翻到正文,我的阅读习惯是从封面开始看,看完封面接着看《编写说明》,紧接着看《目录》,最后才看正文;
(2)建议大家先熟悉目录,起码知道这三本书主要讲了哪些内容,如果目录都记不住,还怎么记内容?
(3)凡事都要坚持,不要相信这个证书可以操作,凡是改分、直接出证、花钱代评都是骗人的,唯一的捷径就是脚踏实地地学习!
三、学习经验总结:
(1)口诀法。所有重要知识点都必须编个口诀,用口诀来帮助记忆,把知识点都串接起来。举一两个简单例子,水泵接合器由哪些零件组成及其安装顺序口诀:接本连止安放控;刚好7个字,是不是有七律的韵味。接=接口;本=本体;连=连接管;止=止回阀;安=安全阀;放=放水阀;控=控制阀。
(2)真题。真题仅仅只是过去的考试题目吗?仅仅只是过去时吗?你真的确定吗?我告诉你,真题是考纲,真题是宝典,真题是秒杀一切战斗机的肩扛式防空导弹。研究真题,深入拷打真题,才是通向消防过关的必经之路。
(3)辅导。如果想要考试通过的话,除了看书还远远不够,因为我们可不是学生,有大把的时间用来看书上,我们也不能走到哪里都带着一本书看,在这里建议大家把海螺网的辅导利用上,根据备考阶段的不同合理选择适合自己的辅导班型,这样的话不仅提高学习效率还节约时间提高考试的通过率。
下面说一下容易混淆的考点
总平面布局vs平面布置
这是案例分析考试中常考的题,如果搞不懂,很可能两小问都会答错。去年就有人在这上面吃亏了。教材中是这么定义的:
总平面布局:根据城市的规划和消防安全要求,结合周围环境、地势条件、主导风向等因素合理划分企业功能分区,确定建筑位置,设置必要防火间距,同事满足消防扑救的基本要求。
平面布置:在建筑中对一些特殊的场所和重要的设备用房进行合理的布置,以达到减少火灾危害的目的。
通俗地说,总平面布局考查的是地理位置、消防车道、登高操作场地、防火间距等问题;平面布置考查的是楼层位置、防火分区、房间面积等问题。
防火隔墙vs防火墙vs尊龙凯时(中国)人生就是搏!
防火隔墙:建筑内防止火灾蔓延至相邻区域且耐火极限不低于规定要求的不燃性墙体。(应注意3.00防火隔墙,如厂房内丙类液体储罐、爆炸性甲乙类厂房贴邻的分控制室、锅炉房和柴油发电机房的储油间、避难走道等,2.50h和2.00h的自行总结。)
防火墙:防止火灾蔓延至相邻建筑或相邻水平防火分区且耐火极限不低于3.00h的不燃性墙体,应注意4.00h防火墙的应用(甲、乙类厂房和甲、乙、丙类仓库)。
防爆墙:在墙体任意一侧受到爆炸冲击波作用并达到设计压力时,能够保持设计所要求的防护性能的实体墙体(办公室、休息室贴邻甲、乙类厂房时)。
注:防火墙上应采用甲级防火门,防火隔墙上应采用甲级或乙级防火门。
疏散走道vs避难走道
疏散走道:是指发生火灾时,建筑内人员从火灾现场逃往安全场所的通道。疏散走道的设置应保证逃离火场的人员进入走道后,能顺利地继续通行至楼梯间,到达安全地带。
避难走道:是指采取防烟措施且两侧设置耐火极限不低于3.00h的防火隔墙,用于人员安全通行至室外的走道。
正偏差vs负偏差
正偏差:比规定值大,比如防火分区、安全疏散距离等;
负偏差:比规定值小,比如防火间距、前室面积等。
住宅和商业建筑组合建筑vs含商业服务网点的住宅建筑
前者按公共建筑防火设计,后者按住宅建筑防火设计。
防火设计要求如下:
除商业服务网点外,住宅建筑与其他使用功能的建筑合建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住宅部分与非住宅部分之间,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且无门、窗、洞口的防火隔墙和1.50h的不燃性楼板完全分隔;当为高层建筑时,应采用无门、窗、洞口的防火墙和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不燃性楼板完全分隔。建筑外墙上、下层开口之间的防火措施应符合本规范第6.2.5条的规定。
2、住宅部分与非住宅部分的安全出口和疏散楼梯应分别独立设置;为住宅部分服务的地上车库应设置独立的疏散楼梯或安全出口,地下车库的疏散楼梯应按本规范第6.4.4条的规定进行分隔。